2022/12/01 22:37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前國民黨籍立委吳光訓涉嫌炒股案,業經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公訴,被地院判刑4年,歷經最高法院2度發回,被高雄高分院更2審判刑2年6月,仍可上訴。
據了解,吳光訓2008年4、5月間開始買進捷超公司股票,每股約11元到13元不等,後來股價逐漸下跌,同年9月間,股價僅6元,面臨融資追繳,即俗稱「斷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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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光訓不甘認賠殺出虧損,同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指示不知情的營業員,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捷超公司股票,及連續委託買賣而相對成交,製造股票交易活絡表象,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,被高雄地檢署提起公訴。
吳光訓被高雄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,他不服上訴,高雄高分院改判徒刑3年6月,經最高法院首次發回後,更1審認定罪證不足,改判無罪,換檢方不服上訴,再度被最高法院發回,高雄高分院更2審則判刑2年6月,尚未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