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/02/17 19:53
〔記者顏宏駿/彰化報導〕彰化縣彭姓男子與家住田尾的林男發生債務糾紛,為了逼林男出面還債,前年鬼月期間,披麻戴孝到林家擺設供桌,設「腳尾飯」意請各路好兄弟前來「主持正義」,引發林男妹妹和林母的不快,雙方發生全武行,彭男臉部受傷,麥克風和手機毀損而對2人提傷害告訴,法官認為,用此方法討債不可取,只輕判林女3000元罰金,林母罰1000元。
彭男指控林男吞了他800萬元的投資款,多次催討未果,前年9月15日(農曆7月28日)再次來到林男田尾的老家,全身披麻戴孝,手拿林男的大頭照,還準備一「腳尾飯」放在供桌上,另用中空板做一墓碑,隨行的兒子手拿大字報,上面寫著「尋人啟事,拜請陰陽二界好兄弟來抓鬼,欠我錢者還錢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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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男手拿麥克風,大聲吆喝林男還錢,但84歲的林母走出來大罵,此時剛好林男妹妹(林女)回家,林女發狂怒摔對方的麥克風,雙方發生激烈拉扯,林女見彭男的兒子在旁拿手機拍攝,氣得奪下手機,砸向供桌,麥克風、手機均毀損。
審理的法官認為,林女行為縱有不當,其犯罪動機係維護父母,彭男自稱與林男發生債務糾紛,卻不思以正當方式爭取權益,還以「腳尾飯」、墓碑、遺像之方式祭拜,以此種違反公序良俗之方式催討債務,造成不相關的被告困擾,考量原告受傷輕微,但雙方仍未達成和解,判處林女罰金3000元、林母1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