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/03/18 05:30
〔記者溫于德、邱俊福、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昨日成立的台灣公民人權聯盟,認為要將「威權式司法」轉型為「服務型司法」,由下而上廣納民意推動司法改革,才能實現以人民為主體的司法主權,目標直指抑制檢察官濫行上訴的問題,並將部分輕微刑案的偵查權、處分權交給警方。
民權盟發起人、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認為,現行司法制度是威權體制的殘留,不符現代民主社會的主權在民原則,必須運用現代的管理觀念改善,應依「第一次就做對」原理,做事情一開始就要做對,否則品質只會越修越差,司法流程越走越慢,刑事案件應決戰在一審,法官、檢察官須更審慎應對,並應抑制檢察官濫權上訴,檢察官一審敗訴後不應任意上訴。
請繼續往下閱讀…
「注重專業和分工」原理,籲建立「檢警雙偵查主體分工」制度,將輕微刑案的偵查權與處分權交給警方,讓檢察官專注於重大刑案的追訴和法庭訴訟,專業分工應能立即、大幅提升司法與治安效能。
司院:一向倡議一審為審理中心
司法院對於曹興誠的司改看法,表示曹的建議,他國法制已有類似先例,司法院也一向倡議把一審視為審理中心,並據以提出金字塔訴訟制修正草案,待曹興誠提出詳細主張後,再進一步討論。
警署:樂見賦予警微罪處分權
警政署表示尊重民間團體看法,檢察官案件甚多,若為達重大案件的精緻辦案,而推動賦予警察分局長以上有微罪處分權,警署樂見其成,也會有完善的規劃及配套。
警政署表示,警察是刑事司法體系重要一環,身居犯罪偵查、保護被害人的第一線,負責調查移送許多案件,連動到檢察官偵查與法官審判程序,警方將持續推動刑事偵防各項專業教育訓練,與時俱進精進員警職能。